一、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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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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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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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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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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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和科研博士专项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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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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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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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计划含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计划,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专项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通过在线认证对考生学学位、学历、学籍进行审核,如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参加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所有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外语资格审查:申请考核制考生
对于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符合学校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可免试外国语,成绩视为合格。未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统一组织外国语水平考核,考生根据招生类别参加对应的考核,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视为合格。
四、考核内容
1.学术相关考核内容
(1)申请考核:学术相关考核内容参照《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和《电气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招生综合素质考核通知》。考核内容包含:
1)基础材料审核: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应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主持或参与工程项目情况、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评分标准,给出对应成绩,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2)学科专业能力考核:考生需以PPT形式,阐述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最新进展的了解和看法、对攻读博士期间研究工作设想、计划及理由等。学科考核小组将针对申请人创新能力、研究计划、学科基础等参考指标进行考核。
3)学科综合能力面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回答提问等方式,由学科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对专业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及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硕博连读:考生需以PPT形式,阐述硕士阶段相关表现,包括学习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阐述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最新进展的了解和看法、对攻读博士期间研究工作设想、计划及理由等。
(3)直博:在推免阶段进行考查。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院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核方式与时间安排
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
2.复试时间与地点
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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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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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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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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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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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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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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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楼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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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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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楼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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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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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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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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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楼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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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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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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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楼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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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的分配,总成绩合成
申请考核:成绩最高360分,包含外国语成绩、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所有通过外国语考核的考生,外国语成绩为合格,计60分。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项考核单项满分为100分,及格60分。
硕博连读:成绩总分100分,及格60分。
七、成绩复查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面试评分表是否存在统计错误、登记录入错误。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是否有误,不提供各题目分值。考生本人(含代办人)不得查阅考生答卷。
八、录取原则
录取前,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逐一进行复核与审查。
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包含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和科研博士专项招生计划。学院承担的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学院的总招生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专项计划单独排队单独录取。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向学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的专业倾斜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申请考核考生各单项成绩应及格;硕博连读考生的网络考核成绩应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址:ee.bjtu.edu.cn
信息公开内容: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姓名)、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面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姓名、各项成绩)、拟录取名单(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各项成绩、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十、考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电话:010-51688369
邮箱:dqyjszs@bjtu.edu.cn